日前,商務部等部委對外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提高報廢更新補貼標準,加大中央資金支持力度。根據要求,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
個人消費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調整補貼標準,具體如下: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推動汽車報廢更新和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
編輯:張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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